根据我院与首尔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经本人申报、学科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对拟获得2023年秋季学期赴首尔大学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3月25日。本次评选在学生符合首尔大学交换院校及专业背景的前提下,以学习成绩排名为主,优先考虑英语能力、韩国语能力突出的同学。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融合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经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协议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手续。未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手续,失去资格时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延边大学融合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