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我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等要求,为做好对2020-2021学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进行表彰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大会召开时间
2021年12月8日
二、评选对象
延边大学融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学生工作表彰相关细则
(一)表彰项目
1.延边大学融合学院第一届学术活动月获奖学生表彰
2.优秀研究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特殊贡献奖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附件1《延边大学融合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评审细则》相关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三)表彰办法
本次表彰对延边大学融合学院第一届学术活动月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对荣获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特殊贡献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四)各奖项基本流程和时间安排
1.基本流程为: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学院公示
2.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特殊贡献奖评选。
申请人须线下个人填写附件2《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优秀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4《延边大学融合学院特殊贡献奖审批表》。
申请优秀研究生的学生需提交附件2《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优秀研究生审批表》、论文佐证材料和个人成绩单。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要提交附件3《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和个人成绩单。
申请特殊贡献奖的学生需提交附件4《延边大学融合学院特殊贡献奖审批表》和相关证明。
评选材料及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29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hppiao@ybu.edu.cn,评选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版请于11月30日提交至延边大学融合学院513学生工作办公室。
3.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11月28日-11月29日
辅导员审核时间:11月30日
学院审核时间:12月1日
学院公示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表彰大会选拔工作。
2.学生须按照申报时间安排进行申报、上传材料等。因学生本人原因未按时申报或材料缺失,取消其资格且不予受理补报。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3-2733588
附件1:延边大学融合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评审细则
附件2: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优秀研究生审批表
附件3: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4:延边大学融合学院特殊贡献奖审批表
延边大学融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