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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东北亚多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基本法及延边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机构名称为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东北亚多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Asia Multilingu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Institute,School of Integration,Yanbian University。 第三条 研究所属于延边大学融合学院(下简称学院)下属的以科学研究和计算语言学交叉学科教学促进为主要业务的学术机构,受学院教授委员会指导,由学院负责管理。 第四条 本所宗旨:东北亚多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结合计算语言学理论和自然语言信息处理技术,长期致力于以中国、俄罗斯、朝鲜、韩国、日本为主的东北亚地区的语言信息处理与安全研究,并为以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语言信息安全服务。 第五条 研究所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围绕语言及语言核心技术发展相联系的课题研究; (二)探讨计算语言学交叉学科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 (三)加强同主要研究语言信息处理的有关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 (四)开展自然人机交互、人工智能、海量信息处理及挖掘等研究并实现成果转化; (五)培养建设一支既有研究能力又具备创新精神的科研队伍; (六)为提升我国在东北亚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语言信息处理快速发展助力。 第二章 研究人员 第六条 凡是热爱计算语言科学研究事业,立志为东北亚语言安全做出贡献,承认本所之章程,并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均可志愿申请,并经本研究所批准,即可成为本所兼职研究人员。 第七条 研究人员原则上由本延边大学教师组成。 第八条 研究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研究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研究工作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优先获得本所有关资料的权利。 (二)研究人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所章程,执行本所决议,关心本所工作; 2、积极完成本所分配或委托的工作任务; 3、开展计算语言学相关学术研究; 4、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第九条 研究所保护研究人员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 研究人员有辞聘自由。对不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者,研究所有权解聘。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 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受学院教授委员会指导,由学院负责管理,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 (一)所长全面管理研究所各项工作; (二)制定研究计划,总结研究工作; (三)聘任本所研究人员; (四)筹集研究所经费; (五)根据《章程》制定研究所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本所聘请德高望重、学业斐然,关心支持多语言信息处理研究的社会贤达、专家、教授为名誉顾问或学术顾问。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经费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方式,通过竞争争取有关科研计划、企业和社会的投入。 (一)向各级申报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资助。 (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三)与企业建立横向联系,争取企业的资助。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 研究所的所有经费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科研项目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所办公地点设在延边大学融合学院。 第十六条 本章程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生效,经研究所成立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东北亚多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 |